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000564156/2022-00312主题分类:政务信息发布机构:苏桥镇
发文日期:2022-01-04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文安县苏桥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清单
文安县苏桥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清单
发布机构:苏桥镇 发布日期:2022-01-04

 
文安县苏桥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清单
序号 公开事项        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
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主动 依申请公开
群众 公开
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.机构名称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,保持长期公开(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  政府网站    
2.联系方式
3.办公地址
4.办公时间
2 法定职责 依据“三定”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,保持长期公开(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  政府网站    
3 领导简历 1.姓名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,保持长期公开(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  政府网站     
2.职务
3.出生年份
4.性别
5.民族
6.籍贯
7.学历背景
8.工作履历
9.工作分工
10.标准证件照
4 内设机构 1.内设机构名称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,保持长期公开(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  政府网站          
2.负责人信息
3.主要职责
5 政策文件 重大决策预公开 1.决策草案及说明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,保持长期公开(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  政府网站    ■ 政务新媒体    
2.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专业性、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
6 法律法规 履行镇政府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,保持长期公开(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  政府网站   ■ 政务新媒体    
7 政策解读 对上级领导部门起草的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,保持长期公开(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  政府网站   ■ 政务新媒体    
8 政民互动 回应关切 涉及镇政府的重大政务舆情回应信息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时公开  政府网站    
9 公众参与 1.公众参与事项范围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,保持长期公开(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  政府网站    
2.公众参与事项方式
3.公众参与事项渠道
10 咨询、投诉、举报、建议 网民留言选登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,保持长期公开(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  政府网站    
11 政府公报 县政府公报 转发县政府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<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>实施细则的通知》等 及时公开 ■政府网站 ■政府公报 ■政务新媒体■纸质媒体 ■政务服务中心         ■图书馆   ■档案馆    
12 重点领域信息 会议活动 镇政府重要会议、镇政府领导重大活动信息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等 及时公开  政府网站      ■ 政务新媒体         ■广播电视 ■纸质媒体    
13 权责清单 经相关部门核定的责任清单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,保持长期公开(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  政府网站    
14 责任事项 重点工作、重大民生工程的推进完成情况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,保持长期公开(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  政府网站    

附件:
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